美国如何保障饮用水安全
随着水污染和水资源紧缺的加剧,饮用水安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目前,我国的饮用水标准低于国际标准。康澈发现,欧美、日本等发达**的饮用水源水质(水质消毒)总体上优于我国目前的水源水质,而他们在水资源保护与饮用水安全保障方面的举措值得借鉴。
由美国自来水厂协会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编著《水质与水处理公共供水技术手册》一书首先介绍了美国的《安全饮用水法》,1970年提出了**批提案,要赋于联邦政府制订可实施的饮用水标准的权力。1972年公布了路易夕安娜的密西西比河水质的调查报告。由于这份报告,1973年在国会提出了安全饮用水法的立法建议,并进行了辩论。
1973年末总会计署发布了一份报告,调查了在马里兰州、马萨诸塞州、俄勒冈州、佛蒙特州、华盛顿州和西弗吉尼亚州的446个社区水系统。只有60个系统完全符合USPHS标准中对细菌及取样的要求。在所考察的6个州中有5个州,其社区水供应的细菌和化学监控要求是不适当的。许多水处理厂需要扩大、更换或修理。
题目为“注意,饮用水可能对您的健康是有害的”,是1974年CBS通过主持人丹·拉舍**在全国广播了一个节目。由于发生了几个事件,公众对饮用水中有机物的认识有所提高。“消费者报告”中三期连载的文章引起对新奥尔良饮用水中有机物污染的注意。随后相关研究识别出在新奥尔良饮用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及其对健康的潜在影响,进一步引起公众的注意,于是便有了上文所说的广播节目。
美国众议院和美国参议院于1974年11月通过了安全饮用水的提案,这是经过国会4年多努力的结果,通过了联邦立法,要制订全国性的计划,以保护全国的公众饮用水系统的质量。其中要求,公众水供应商有满足法规要求的日常责任。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必须进行经常性的监控,其结果要向法规局报告。违反的情况必须向公众报告并予以纠正。不履行这些职能中的任何一项会引起强制性的行动及处罚。